(提請2006年4月3日市第十二屆人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曹蘇民同志提出辭去泰興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wù)。根據(jù)《地方組織法》第27條規(guī)定,泰興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決定:接受曹蘇民辭去泰興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wù),報(bào)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