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惠星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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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人〔2016〕14號
市政府關于惠星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qū)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惠星同志兼任泰興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免去王長健同志兼任的泰興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王東同志的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科員、外事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唐春良同志的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員職務; 肖春華同志任江蘇省黃橋中學校長; 免去黃克恭同志的江蘇省黃橋中學校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蔡進托同志任泰興市公安局副局長; 陸慶同志任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職務; 王全昂同志任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 韓建國同志任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主任科員; 免去馬澤民同志的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職務; 趙四林同志任泰興市民防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民防局副局長職務; 張建華同志任泰興市民防局副主任科員。 特此通知。 泰興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