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yè)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通告
2015-01-01
瀏覽次數(shù):
大中小
泰政發(fā)〔2014〕109號 為深刻吸取近年來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統(tǒng)一部署,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yè)消防安全專項治理,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專項治理的時間 從即日起至 二、專項治理的范圍 凡現(xiàn)有同一時間容納30人以上,從事樂器、制鞋、制衣、紡織、玩具、電子、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倉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生產加工車間、經營儲存場所和員工集體宿舍。 三、專項治理的重點 (一)廠房、庫房、員工集體宿舍是否違規(guī)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是否違規(guī)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作隔熱保溫層; (二)采用液氨制冷的企業(yè),氨設備和管道的設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三)建筑防火間距、防火防煙分區(qū)、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四)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五)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yǎng)、檢測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六)是否違規(guī)用火、用電、用氣、用油; (七)是否存在違規(guī)住人及違規(guī)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問題; (八)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九)規(guī)模較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yè)是否依法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 特此通告 泰興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