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守國家秘密法10月實施 縣級單位無權再定密
即將到來的10月1日國慶節(jié),是我國保密工作的“大日子”——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開始實施。
現(xiàn)行保密法施行于1989年,這次修改是該法實施以來的第一次。 有專家分析認為,修訂后的保密法有諸多亮點:縮小了國家秘密范圍,提高了定密的規(guī)范性、科學性和準確性,在有力保障國家信息安全的同時,也促進了政府信息的公開,擴大了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增強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明確定密權—— 縣級機關單位無權再定密 近年來,定密過多、過濫的現(xiàn)實問題,一直廣受詬病。 很多不應屬于保密的內(nèi)容,幾乎都加上了“保密”的字樣。一個鄉(xiāng)政府也可以定一個絕密級文件。群眾去了解情況,一句“涉秘”成為萬能擋箭牌。 朱永新委員說,現(xiàn)在沒有哪個國家的國家秘密比我國多,一些領導的批示都加上了“保密”字樣,這是沒有必要的。他認為“一定要防止打著保密的旗號,為腐敗、投機提供方便,為基層工作設置障礙,為科學研究造成不便。” 為了有效防止定密過多過濫現(xiàn)象,新修訂的保密法嚴格限定了定密權限,明確縣級機關、單位不再擁有定密權。 法律規(guī)定: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權限。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權限、授權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 同時,新修訂的保密法還首次對“國家秘密”作了明確定義:“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后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jīng)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這些具體事項包括:(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四)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中的秘密事項;(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七)經(jīng)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guī)定的,屬于國家秘密。 限定保密期—— 打破國家秘密“一密定終身” “定密多、解密難”被認為是目前保密工作中的另一個突出問題。有關專家介紹,隨意定密導致缺少密級變更和解密機制,往往“一密定終身”,導致大量已無保密意義的涉密載體堆積,不僅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有失國家秘密的科學性和嚴肅性。 今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會同國家保密局赴上海、福建調(diào)研后發(fā)現(xiàn),一些單位往往只定密,從不解密。保密工作與檔案管理工作銜接不緊,提前向檔案館移交涉密文件檔案的現(xiàn)象比較突出。這些文件存放在檔案部門,到期檔案部門無權解密,原定密機關也不在到期時主動解密。 為此,新修訂的法律對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guī)定外,絕密級不超過30年,機密級不超過20年,秘密級不超過10年。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滿的,自行解密。 另外,法律還規(guī)定,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審核所確定的國家秘密。對在保密期限內(nèi)因保密事項范圍調(diào)整不再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或者公開后不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繼續(xù)保密的,應當及時解密;對需要延長保密期限的,應當在原保密期限屆滿前重新確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長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決定,也可以由其上級機關決定。 規(guī)定信息公開—— 保障公民信息知情權 如何處理保密與政府信息公開的關系一直是保密法修改過程中的一個焦點。有些常委委員提出,本法應妥善處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開的關系,屬于應當保密的事項,應當嚴格保密;屬于依法應當公開的事項,應當公開。 修改后的保密法對這一問題也進行了明確: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國家保密局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張勇說:“在保密法當中,也特別注重保障公民的信息知情權。比如,在總則當中規(guī)定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在保密法其他章節(jié)中,也對信息公開的相關法律做了很好的規(guī)定。” 另外,法律還對“亂定密”的情況進行了法律責任的明確:機關、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對應當定密的事項不定密,或者對不應定密的事項定密,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有關機關、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辜勝阻委員認為,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開的關系很難處理。如何處理好這個關系,關鍵是定密的問題。他說:“政府要透明,因為只有透明才能防止腐敗。所以一個國家不是說定的密越多越好。定密一定要科學,該定的必須定,不該定的不準定。所以,要保證這部法律的嚴肅性,非常重要的還在于定密責任,要科學定密。” |